加载中 ...
首页 > 房产 > 房产新政 > 正文

长春市人民政府:取消棚改项目货币化安置购房奖励政策

2018-08-30 13:06:47 来源:云掌财经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取消棚改项目货币化安置购房奖励政策的通知》称,为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稳定商品房销售价格,鼓励被征收人选择房屋安置。

新启动实施的棚改项目取消货币化安置购房奖励政策,鼓励有条件的棚改项目新建一定数量的回迁安置住房。

长春1.png

以下是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取消棚改项目货币化安置购房奖励政策的通知

各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稳定商品房销售价格,鼓励被征收人选择房屋安置,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启动实施的棚改项目取消货币化安置购房奖励政策。

二、鼓励有条件的棚改项目新建一定数量的回迁安置住房。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8月13日

7月12日,住建部召开棚户区改造工作吹风会时指出,要因地制宜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地方,应有针对性地及时调整棚改安置政策,采取新建棚改安置房的方式;而商品住房库存量较大的地方,可以继续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

“齐鲁商讯网”的新闻页面文章、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自媒体人、第三方机构发布或转载。如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

我们联系删除或处理,客服邮箱,稿件内容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

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